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佣金收取的标准:拍卖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下的,佣金按照成交价的5%收取;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佣金按照成交价的3%收取;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,佣金按照成交价的2%收取;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,佣金按照成交价的1%收取;超过1亿元的部分,佣金按照成交价的0.5%收取。